【理大暴動】涉理大外參與暴動 6人罪成囚47至63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9/18 16:09

最後更新: 2023/09/18 18:51

分享:

分享:

(資料圖片)

2019年11月中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,有人於網上發起「圍魏救趙」行動,213人於油麻地被捕。當中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等罪罪成,今(18日)於區域法院連同2名早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判刑。暫委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是極嚴重的暴動事件,當中涉及逾2,000人聚集,事件亦非偶發,示威者是有預謀及事先參與,判各被告分別入獄47個月至63個月。

最新影片推介:

6名被告梁少明(49歲,團體課程導師)、謝健樂(27歲,學生)、黃家榮(23歲,學生)、張創發(34歲,軟件工程公司職員)、郭傑超(23歲,市場助理)及劉思彤(29歲,音樂導師),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,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。梁少明另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,指他管有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;郭、劉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,其餘被告均在審訊後被裁定罪成。

暫委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是極嚴重的暴動事件,當中涉及逾2,000人聚集,事件亦非偶發,示威者有預謀及事先參與,從錄影片段可見示威者曾排成人鏈運送物資,亦有多人互相呼應,向警方拋擲汽油彈。

暫委法官指,當時警方人數約200人,與示威者人數差距甚遠,示威者向警方拋擲至少251枚汽油彈,歷時約40分鐘,場面暴力。暫委法官又指,事後有4名警員受傷,惟若非警員身穿保護裝備,傷害必然更大。

暫委法官指,6名被告是以支持和鼓勵方式參與暴動,但非領導角色,就暴動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將梁判監63個月,另以暴動罪判謝及張入獄61個月,黃、郭及劉分別入獄60個月、47個月及48個月。

案情指,示威者當晚於案發地點聚集,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,警方隨後於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一帶展開圍捕,213人當場被捕,當中包括6名被告。

東九龍刑事總區公眾活動調查隊高級督察潘崇禮於庭外表示,本案被捕的213人中,有165人已被法庭定罪,當中6人被判入教導所,137人被判監29至64個月,餘下22人等候判刑。

HKET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:https://bit.ly/3cNFwr7

hket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。立即下載:https://bit.ly/34FTtW9

記者:梁錦麟